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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类人才在合肥落户可在市区购首套住房 新落户人才租房有补贴

    信息发布者:lch117
    2018-08-17 08:55:56   转载

    为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满足人才的“刚需”,8月16日,合肥市人社局发布了《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此外,合肥市还出台了系列政策助毕业生以及其他求职者在肥更好地就业创业。

    七类人才在合肥落户可在市区购首套住房

    从实施细则来看,人才购房资格的认定范围包括: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这七类人才在合肥落户,可在市区购首套住房。

    申请资格认定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婚姻证明; 申请人在合肥就业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合肥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材料(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 申请人学历证书、留学证明、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购买存量住房的,须核验拟购买住房的产权证书;其他必要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应具有权威性。其中,国内学历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系统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社部门认定。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申请手续。其中,线上申请: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进行网上申请。线下申请: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至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房管理科办理(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电话:0551-62625713);购买存量住房的,可至要素大市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二楼,电话:0551-62630850),或至东怡金融广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地址: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三楼,电话:0551-62623317)。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载入房屋交易系统,相关信息传送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人即可按照程序办理购房手续。若在线申请没有通过,申请人可核实补充相关信息并重新申请。如申请人发现反馈信息有误,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修改申请。

    新落户人才 租房有补贴

    昨日,《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也一并公布。文件规定: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均可享受租房补贴,但是这些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根据要求,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合肥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其中,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同时,按规定在合肥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而且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租房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租房补贴经审核公示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月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 每年最高可享10万无偿资助

    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的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加油站有了统一的规范,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昨日,合肥市人社局还发布了系列政策助毕业生以及其他求职者在肥更好地就业创业。

    创业能带动就业,为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肥创新创业,合肥出台了《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文件规定,初始创业补贴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政府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另外,还出台了《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扶持资助对象为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无偿资助,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经评审,按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重点资助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发展的项目。项目要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 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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